武汉中级职称培训

发布时间:2022-02-11 08:27:37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干货
免费速领

武汉中级职称培训,现在很多中级会计职称考生都会倾向于网课学习。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了解)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  ①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②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③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关于武汉中级职称培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

中级会计职称课程免费试听

中级会计网课师资

相关文章
中级会计职称资料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