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级会计师网校
发布时间:2022-02-09 19:27:12杭州中级会计师网校,中级职称视频课程推荐正保。
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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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程序(上诉程序)
(1)前提 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注意1】只有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才可以提起上诉。 【注意2】只能对法律规定的可以上诉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不是所有的判决和裁定都能上诉)。 (2)上诉期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3)二审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注意】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重审相当于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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