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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0 20:28:07潍坊初级会计考试培训,直接到正保会计网校报一个网课就可以了。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专用存款账户
在上大学的时候,因为对未来的迷茫,自己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疯狂考证,相信好多小伙伴们都会有这种困惑,当你不知道要干什么的时候,那就学习吧,它在让你提升素养的同时,也逐渐会让你清晰自己想要什么,然后为之努力。加油!致所有的初级小伙伴们。
从现在到明年3月,是我们巩固基础、理解记忆的重要阶段,网校老师特意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基础》专用存款账户相关知识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用存款账户
1.概念: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适用范围:(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粮、棉、油收购资金;(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5)期货交易保证金;(6)信托基金;(7)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8)单位银行卡备用金;(9)住房基金;(10)社会保障基金;(11)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2)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3)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记忆小贴士】结合“资金、基金、备用金、经费”等关键词,熟悉!
3.开户证明文件: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其他证明。
【记忆小贴士】证明文件同一般存款账户!
4.使用: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存不取)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可存不取)
(3)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需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4)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①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②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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