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北京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1-12-27 15:09:29税务师北京培训机构,中华的专业老师授课,教学效果好。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练习题:税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
单项选择题
因甲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人丙身体不适,所代理的乙企业9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对乙企业做出加收滞纳金元和罚款元的决定。对于这些滞纳金和罚款,应( )。
A、全部由甲税务师事务所缴纳
B、全部由乙企业缴纳,但乙企业可以向甲税务师事务所提出赔偿要求
C、全部由乙企业缴纳,但乙企业可以向代理人丙提出赔偿要求
D、由乙企业缴纳罚款,由甲税务师事务所缴纳滞纳金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税收法律责任具有不转嫁性,税收法律责任是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本身固有的,不能因为代理关系而转嫁,若因注册税务师工作过失而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注册税务师对外执业是以税务师事务所的名义,因此,乙企业应该向甲税务师事务所提出赔偿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税务师北京培训机构的详细介绍,更多与税务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