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
发布时间:2021-11-27 12:47:35盐城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会计线上辅导中华十分不错。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些会计知识吧。
购进电脑奖励员工属于视同销售吗
1、一般纳税人把外购的产品作为福利,无偿发放给职工,如果购进时已经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那样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也就是说这部分外购货物的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
2、如果一般纳税人把自产的货物,作为福利无偿的发放给职工,那样视同销售,要按照计算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同时还要结转已销商品的成本
用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奖励,是视同销售收入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行为是什么?
视同销售行为,全称"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只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用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奖励,也是视同销售收入的。
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属于视同销售吗?
1.不是视同销售,应视为进项税转出。
2.根据税法要求: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也视同销售。
为什么要强制规定八种视同销售行为需要强制计税?
因为根据增值税的原理,强制规定视同销售行为的意义在于:
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各相关环节税款抵扣链条的中断,如前"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就是这种原因.如果不将之视同销售就会出现销售代销货物方仅有销项税额而无进项税额,而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方仅有进项税额而无销项税额的情况,就会出现增值税抵扣链条不完整。
二是避免因发生上述视同销售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
三是体现增值税计算的配比原则.即购进货物已经在购进环节实施了进项税额抵扣,这些购进货物应该产生相应的销售额,同时就应该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否则就会产生不配比情况。
关于购进电脑奖励员工是否属于视同销售我们就聊到这里,相信阅读上文后你已经知道该如何进行区分了.在我们的工作中可能还会遇到更多类似的问题,希望你能够举一反三,轻松应对.如果对这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欢迎随时登陆到我们网站阅读相关文章。
以上就是关于盐城会计培训机构哪家好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会计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