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造价工程师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4-15 15:25:55蚌埠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环球造价网课培训很多人推荐。
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备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变更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而是变更合同主体。
1.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并列出了三种不得转让的债权: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若债权人转让权利,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2.债务转让
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才能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3.债权债务一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处理,适用上述有关债权人和债务人转让的有关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蚌埠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的详细介绍,更多与造价工程师培训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比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