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

发布时间:2022-04-13 19: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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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整理:税和保险

城镇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

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但不包括农村土地。

3.应纳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x适用税额

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时,增值额未超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就其全部增值额计税。

(2)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凡居住满5年或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未满3年的,不实行优惠。

(3)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4)1月1日前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无论房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

契税

1.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内外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2.纳税对象: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3.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4.应纳税额: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税率

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

(1)安装项目。

(2)土木建筑工程项目。

(3)安装施工用机器设备。保险金额按重置价值计算。

(4)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5)清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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