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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2 15:10:02梧州造价网校,推荐报名环球造价培训班。
造价师造价管理知识点练习:合同价格调整
1)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P314上)
2)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在缺陷责任期(或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3)保修责任。(P314中)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1)评估风险控制措施产生的效果;(P151中)
2)及时发现和度量新的风险因素;
3)跟踪、评估风险的变化程度;
4)监控潜在风险的发展、监测项目风险发生的征兆;
5)提供启动风险应急计划的时机和依据。
在下述情况发生后30日内,合同双方均有权将调整合同价格的原因及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监理人。一方收到另一方通知后15日内不予确认,也未能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价格的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
1)法律、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发生变化;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的停水、停电、停气、道路中断等,造成工程现场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承包人须提交报告并提供可证实的证明和估算);(P316上)
4)发包人根据变更程序中批准的变更估算的增减;5)其他。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在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或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尚未抵扣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承包人未能支付的,发包人有权按如下程序扣回预付款的余额:(P316下)
①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中一次或多次扣除;
②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不足以抵扣时,发包人有权从预付款保函(如约定提交)中扣除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P316下)
③应付给承包人或属于承包人的款项不足抵扣且未约定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支付尚未抵扣完的预付款支付时间安排协议书;
④承包人未能按上述协议书执行,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函(如有)中抵扣尚未扣完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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