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级建造师培训机构
发布时间:2022-04-07 21:50:56南京二级建造师培训机构,没有时间参加线下培训课程,可以学习网络视频课程。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2Z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2Z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2Z8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保险概述
(一)保险的法律概念
(二)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
保险合同在履行中还会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 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
二、保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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