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二建考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4-07 14:15:39西安二建考试培训班,可以到环球网校试学二建课程。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 真题考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回顾
4.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
B.抵押人没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不变
C.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只需高于担保债权即可
D.抵押权可以与其担保的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答案】A
【解析】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B错误;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不得明显低于其价值。C错误;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D错误。
【来源】P33第一章第七节抵押权、质杈、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58.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不可抵作价款
B.订金与定金的法律效果相同
C.定金超过合同金额的20%,则定金无效
D.定金的法律性质是担保
【答案】D
【解析】A错误,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B错误,定金具有担保效力,订金没有担保效力,只是作为预付款使用;C错误,超过20%部分的定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担保效力,但是可以作为预付款使用;20%以内的订金,具有担保效力;D正确,定金的法律性质是担保。
【来源】P34第一章第七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68.根据《担保法》,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有()。
A.借款合同
B.运输合同
C.施工合同
D.加工承揽合同
E.定金合同
【答案】BD
【解析】《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黯置的其他合同,适用以上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来源】P34第一章第七节抵押权、质杈、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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