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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02 10: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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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必背考点(一)

必背考点: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

4.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家长解决)

(1)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一家家长)

(2)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一家家长)

(3)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一家家长)

(4)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两家家长)

必背考点: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必背考点: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施工企业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人的委派,对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一种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必背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第(1)、(2)、(5)三种情况。

必背考点:地役权

(1) 地役权是按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2)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3) 地役权的变动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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