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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2 12:12:09一建法规基础课件,一建网课听课方便,学习也高效。
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1Z22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1Z20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1Z22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涉及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供应方等多方质量责任主体的活动,各方主体各自承担不同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为了有效地进行系统、全面的质量控制,必须由项目实施的总负责单位,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实施质量目标的控制。
一、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性质、特点和构成
(一)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性质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既不是业主方也不是施工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而是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控制的一个工作系统,其性质如下:
(1)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是以项目为对象,由项目实施的总组织者负责建立的面向项目对象开展质量控制的工作体系;
(2)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是项目管理组织的一个目标控制体系,它与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等目标控制体系,共同依托于同一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3)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而建立,随着项目的完成和项目管理组织的解体而消失,因此,是一个一次性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不同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特点
如前所述,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是面向项目对象而建立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它与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按照GB/T 0―族标准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相比较,有如下不同:
1.建立的目的不同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只用于特定的项目质量控制,而不是用于建筑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其建立的目的不同。
2.服务的范围不同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涉及项目实施过程所有的质量责任主体,而不只是针对某一一个承包企业或组织机构,其服务的范围不同。
3.控制的目标不同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控制目标是项目的质量目标,并非某一具体建筑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目标,其控制的目标不同。
4.作用的时效不同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与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相融合,是一次性的质量工作体系,并非永久性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作用的时效不同。
5.评价的方式不同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一般由项目管理的总组织者进行自我评价与诊断,不需进行第三方认证,其评价的方式不同。
(三)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结构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一般形成多层次、多单元的结构形态,这是由其实施任
务的委托方式和合同结构所决定的。
1.多层次结构
多层次结构是对应于项目工程系统纵向垂直分解的单项、单位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大中型工程项目尤其是群体工程项目中,第一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应由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在委托代建、委托项目管理或实行交钥匙式工程总承包的情况下,应由相应的代建方项目管理机构、受托项目管理机构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第二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通常是指分别由项目的设计总负责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建立的相应管理范围内的质量控制体系。第三层次及其以下,是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设备供应等各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自控体系,或称各自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系统纵向层次机构的合理性是项目质量目标、控制责任和措施分解落实的重要保证。
2.多单元结构
多单元结构是指在项目质量控制总体系下,第二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及其以下的质量自控或保证体系可能有多个。这是项目质量目标、责任和措施分解的必然结果。
二、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过程,实际上就是项目质量总目标的确定和分解过程,也是项目各参与方之间质量管理关系和控制责任的确立过程。为了保证质量控制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明确体系建立的原则、内容、程序和主体。
(一)建立的原则
实践经验表明,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遵循以下原则对于质量目标的规划、分解
和有效实施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1.分层次规划原则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分层次规划,是指项目管理的总组织者(建设单位或代建制项目管理企业)和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各参与单位,分别进行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规划。
2.目标分解原则
项目质量控制系统总目标的分解,是根据控制系统内工程项目的分解结构,将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和质量总体目标分解到各个责任主体,明示于合同条件,由各责任主体制定出相应的质量计划,确定其具体的控制方式和控制措施。
3.质量责任制原则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应按照《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工程质量责任的规定,界定各方的质量责任范围和控制要求。
4.系统有效性原则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应从实际出发,结合项目特点、合同结构和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的构成情况,建立项目各参与方共同遵循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并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二)建立的程序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过程,一般可按以下环节依次展开工作:
1.确立系统质量控制网络
首先明确系统各层面的工程质量控制负责人。一般应包括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项目经理(或工程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以形成明确的项目质量控制责任者的关系网络架构。
2.制定质量控制制度
包括质量控制例会制度、协调制度、报告审批制度、质量验收制度和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等,形成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管理文件或手册,作为承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任务各方主体共同遵循的管理依据。
3.分析质量控制界面
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质量责任界面,包括静态界面和动态界面。一般说静态界面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条件、组织内部职能分工来确定。动态界面主要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之间、设计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关系及其责任划分,必须通过分析研究,确定管理原则与协调方式。
4.编制质量控制计划
项目管理总组织者,负责主持编制建设工程项目总质量计划,并根据质量控制体系的要求,部署各质量责任主体编制与其承担任务范围相符合的质量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完成质量计划的审批,作为其实施自身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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