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监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1-11-11 12:53:12环球监理工程,网校的性价比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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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哪位老师讲的比较好?沈磊/孙玉保/王双增环球网校名师团:推荐指数:第一名
沈磊老师是英国法学博士,研究生讲授《民法》、《经济法》、《合同法》等课程,积累了丰富的课程讲授和考试辅导经验,讲课重点突出、系统全面、逻辑严密;
孙玉保老师是高级经济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具有多年的实操经验,教学深入浅出,条理清晰;
王双增老师是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多次受邀在搜狐等媒体进行网络辅导,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目前国内工程类教育领军人物之一,主持编写多部辅导书,讲课环环相扣、生动易懂,重点、难点突出,深受全国学员的喜爱
王竹梅/李娜/齐锡晶/贾世龙/丰景春/陈江潮建设工程教育网名师团:推荐指数:第二名
王竹梅老师擅于总结,独特的六大学习方法:表格法、梳理法、提炼法等,将复杂的教材内容化为简单易记忆的形式,辅导效果明显,是学员的良师益友;
李娜老师善于归纳总结,将一个个复杂的知识点通过生活化举例,通俗易懂。齐锡晶擅长案例教学,授课形式新颖独特,讲课思路清晰,要点把握准确;
贾世龙老师对相关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纲掌握全面、理解深刻;
丰景春老师授课重点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极强,命中率高、辅导效果奇佳;
陈江潮老师能够预测试题的深度,重点突出,语言精练。
王煊/秦纪伟/马宏伟/李莉中大网校名师团:推荐指数:第三名
王煊老师从事土木工程相关专业教学已经11年、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多项省级科研项目,曾参与编写《建设监理概论》教材;
秦纪伟老师曾参与建设工程考试参考书目的编写工作,有着丰富的合同管理教学经验,对待学员耐心认真,有责任感;
马宏伟老师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讲课重点突出,脉络清晰;
李莉老师对于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有比较全面的理解与把握,有丰富的授课心得、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深受广大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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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哪些权利?【1】委托人的权利。1】授予监理****限的权利。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监理人可对所监理的合同自主地采取各种措施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如果超越权限时,应首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发布有关指令。委托人授予监理****限的大小,要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及需要等因素考虑。监理合同内授予监理人的权限,在执行过程中可随时通过书面附加协议予以扩大或减小。2】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委托人是建设资金的持有者和建筑产品的所有人,因此对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加工制造合同等的承包单位有选定权和订立合同的签字权。监理人在选定其他合同承包人的过程中仅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3】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等要求的认定权: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权。4】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委托人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权利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a.对监理合同转让和分包的监督。除了支付款的转让外,监理人不得将所涉及到的利益或规定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监理人所选择的监理工作分包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认可。在没有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前,监理人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b.对监理人员的控制监督。合同专用条款或监理人的投标书内,应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监理机构派驻人员计划。合同开始履行时,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以保证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任务。当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人同意。c.合同履行的监督权。监理人有义务按期提交月、季、年度的监理报告,委托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其对重大问题提交专项报告,这些内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如果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监理人的权利。监理合同中涉及到监理****利的条款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监理人在委托合同中应享有的权利,另一类是监理人履行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的监理任务时可行使的权利。1】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包括:a.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监理人不仅可获得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正常监理任务酬金,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完成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后,也有权按照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计算方法,得到额外工作的酬金。监理人在工作过程中作出了显著成绩,如由于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则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奖励办法,得到委托人给予的适当物质奖励。奖励办法通常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写明在专用条件相应的条款内。b.终止合同的权利。如果由于委托人违约严重拖欠应付监理人的酬金,或由于非监理人责任而使监理暂停的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监理人可按照终止合同规定程序,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利。a.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b.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主要表现为:对承包商报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要求,自主进行审批和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征得委托人同意,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地上使用,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实施竣工日期提前或延误期限的鉴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方定的工程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与否定权。未经监理人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c.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d.紧急情况下,为了工程和人身安全,尽管变更指令已超越了委托人授权而又不能事先得到批准时,也有权发布变更指令,但应尽快通知委托人。e.审核承包商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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